有关医保报销问题解答

时间:2016-05-11 01:07来源:医保办 作者:admin 点击:
有关医保报销问题解答:
1、为什么外伤发生的住院费用有的不给予报销?外伤报销提供的资料及流程?
    解答: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以下情况参保居民外伤发生的费用不给予报销:因违法、犯罪、故意自伤、打架、自杀、自残、酗酒致伤、工伤、受雇佣致伤、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所发生的应由第三方承担责任的医疗费用。
外伤患者住院办理居民医保登记时,应该拿着身份证、章丘市医保意外伤害登记表(由主治医生填写)、住院通知单到医院医保办公室登记备案,以备核查;患者出院后由于个别原因不能及时报销,可在离院10天左右后,再来到医院病案室复印住院病历,患者本人持身份证(如果患者不能亲自办理报销,应该委托直系亲属携带其身份证和亲属的身份证、户口簿前来办理)和村委自伤证明,到医院医保科认定后方可到住院部办理报销手续。为了更好的服务于病人,医院医保科印制了“明白纸”极大的方便了病人报销流程。
2、2015年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在医院怎样报销?
解答:根据新的医保政策,二次大病保险不再执行以往的报销流程和划定的病种范围,而是按照新的规定、办法办理报销手续:在一个年度内如果“统筹内(规定的报销范围内)医药费”超过12000元,系统就自行划转到大病报销范围从而享受到大病医疗保险直接在医院就可报销,不必再到人寿保险公司去提交相关手续,方便了居民医保患者。
(责任编辑:巅峰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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